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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对本落实监察建议书

来源:本站   编辑:梅子   发布时间:2020/7/30 17:44:46   浏览量:2936次   分类:新闻中心

202061日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下达了冷监驻(卫健局)建字[2020]1号监察建议书。自收到监察建议书之日起,医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李向斌亲自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指出全院干部职工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病人为中心。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注重常态长效,力戒再犯,严格按照监察建议书的要求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监察建议书要求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所有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医院落实上级物价及物价监管有关方面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根据这一要求,由院纪委牵头组织医务部、设备科、科教科、药剂科、物价科、财务科、院办、纪检监察室、党办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针对《监察建议书》提出的要求,在近一个月时间内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共整理出17项清理项目。院纪委再组织审计科、经管科、纪检监察室,对各部门、各科室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各种物价收费的监管进行抽查。发现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收回违规发放和报账资金60720元,清理未使用但电脑上仍有收费条目的耗材项目486个。制定完善了《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长沙医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员外出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办法》、《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9个,并且每一个专项资金项目成立了一个项目领导小组,从而对医院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各种物价收费的监管建立了长效机制。

                                                   通讯员:邹礼贤  王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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