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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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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编辑:梅子 发布时间:2021/4/8 19:56:33 浏览量:26970次 分类:通知公告
根据《永州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冷水滩区参保患者(职工医保/城乡医保)首诊在全区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州市三医院,未经首诊医院转诊到其他医院住院,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降低15%,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