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成功备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来源:本站 编辑:梅子 发布时间:2023/11/6 16:28:43 浏览量:159次 分类:新闻中心
今日永州讯(通讯员 刘湘豫、唐扬检)经过一年多的筹建工作,2023年10月25日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在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备案成功(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3000198),此次成功备案标志着我院已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资质和能力,是我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进一步提升的综合体现。筹建期间,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选派肿瘤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皮肤性病科和神经内科、血液内科等6个专业主要研究者外出进修学习,完善设施设备,邀请多位省内知名药物临床试验专家授课指导,开展院内培训并组织考试,提升机构、伦理和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规范的机构体系文件,包括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设计规范等内容,为后期临床试验的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2023年10月9日,由中南大学药学院副院长、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主任阳国平任组长,湖南省药物安全评价协会评估组的六名专家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机构能力评估标准》、《药物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到我院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交流提问等方式,从软硬件设施,机构、伦理及各专业科室体系文件,组织人员构架,人员资质,人员培训资料,试验药物的储存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并对相关研究人员进行现场提问和抢救设备操作演练考核。
评估组专家在肿瘤科进行检查
机构召开会议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落实整改
现场评估结束后,专家组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及评估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进行了积极整改,评估组为医院出具了具备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能力的评估报告。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GCP内涵建设,准备好迎接省药监局备案后首次监督检查;努力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临床试验平台,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一审:王春梅 二审;周奕 三审:王海潮)
- 上一篇: 冷水滩区医共体总院对普利桥分院进行督导检查
- 下一篇: 送医送药送健康义诊 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