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度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定
来源:本站 编辑:久违 发布时间:2014/4/2 9:36:07 浏览量:3660次 分类:通知公告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院,爱岗敬业。
2、持有待聘的技术资格证书。
3、现工作岗位及专业与任职资格相符者。
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1-10)之一的影响一次,其他情况(11—13)一票否决):
1、有违法乱纪记录。
2、开单拿回扣。
3、弄虚作假,私收现金或公物私占。
4、介绍病人到他院诊疗(我院不能完成的诊疗项目除外)。
5、医疗事故或赔款在6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
6、在院外从事医疗服务没有经过审批的。
7、出具假证明或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8、违反医保、农合的相关规定而当年被拒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造成医院被取消有关资格。
9、上年度考核不合格。
10、累计病假达1年或事假达3个月或旷工达1周。
11、初晋中,不能主刀二类手术;中晋副高,不能主刀三类手术;副高晋正高,不能主刀四类手术(非外科系列除外)。
12、从2012年元月1日起,中级晋副高职称,临床、医疗、医技专业(药剂除外)必须进修,临床医疗少于12个月,医技专业少于6个月;临床医疗专业在聘任初级、中级职称期间担任总住院医生少于6个月。
13、除临床医疗、医技、药剂、护理专业外,其他专业聘任正高职称在本院工作不满15年、聘任副高职称在本院工作不满10年、聘任中级职称在本院工作不满5年。
三、加分标准:
1、考试:满分100分。
2、年龄:男满40岁,女满35岁,每增加1岁加2分。
3、论文:中华医学会(分会除外)主办的系列杂志发表1篇60分(个案报道10分),省部级主办的系列专业杂志(晋级认可的合法刊物)发表1篇5分。
4、科研成果奖:省级及以上每项60分,市级一等50分,二等35分,三等15分。作者取前3名,每靠后一名递减20%的分数。
5、证龄:即持有待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年数,每年3分。
6、院龄:即在我院的工作时间。每年1分,中级晋高级不计算院龄。
7、填补二甲空白:每项(10例以上)20分,三级空白每项(10例以上)30分。
8、业务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县区级(含院本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9、响应号召,积极投身于突发事件的抢救(冷水滩区域外,如救灾),每天0.3分。
10、科室推荐:5分,每科每专业限推1人。
11、在小儿科、新生儿科、传染科、ICU、产科、急诊科和急救中心上班,每年2分。
四、减分标准:
1、医疗纠纷赔款:6万元以下,每1万元5分(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2、医保或农合被拒付:金额3万元以下,每1千元0.5分(不足1千元按1千元计算)。
3、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导致医院财产被盗或损坏,损失:金额达1万元以上,每1万元5分(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4、医疗质量检查:重度缺陷每例10分,中度缺陷每例1分;未按时完成医疗文书书写,每例每天1分。
5、被投诉:每次10分(恶意投诉除外)。
6、不服从组织按排:每次5分。
7、收受病人红包:每100元1分。
8、业务大课缺课:每次0.5分。
9、“三基”考试缺考一次扣1分。
五、录取办法:
1、特殊人才破格录用。
2、按上述加减分标准计算综合得分,从最高分往下录取,录满为止。
六、说明:
1、以上规定均指在任现职年限内。
2、年龄、院龄以档案记录为准。
3、业务竞赛得奖必须是通过全院选拔的选手,由领导直接指派的选手得奖不计分。
4、已取得任职资格人数的聘用比例为:医疗90%、医技、护理80%、其它70%。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