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防辐射门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编辑:梅子 发布时间:2020/1/14 9:21:17 浏览量:7265次 分类:通知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高能直线加速器防辐射门
2、采购编号:Y3YYSB2020-NZ001
3、招标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一 |
高能直线加速器防辐射门 |
2套 |
29.8万 |
价格综合说明:工程预算价格不含最终放射防护检测费用及土建改造费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放射防护产品或辐射防护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安装等内容。
3、投标产品必须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4、提供近三年来完成直线加速器机房、防辐射门采购的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本公告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单位从已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2、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采用胶装方式 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3、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至14:30-17:30(北京时间)从招标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1 月 21 日 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为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永州市冷水滩区又一巷21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开标地点: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会议室公开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现场交财务现金,财务开具财务收据,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者保证金评标结束时当场退还。拟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改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在合同实施交货并验收合格时退还。
7、公开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20年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招标为院内招标。(预算总金额29.8万人民币以内,超过29.8万的投标视为废标。)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纪监部门投诉。
七、采购人名称:
名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又一巷21号
联系人:汤科长
联系电话:0746-8485439
监督部门: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查室。
联系电话:0746--8486153
- 上一篇: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招标采购公告
- 下一篇: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