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健康
孕产妇疫期就诊温馨提示
来源:本站 编辑:叶子Una 发布时间:2020/2/20 10:47:04 浏览量:2905次 分类:专科健康
1、疫期产检安排
(1)妊娠早期:排除宫外孕后的首诊时间为妊娠11~14周,完善胎儿颈项部透明层厚度(NT)等超声检查;
(2)妊娠中期:妊娠15~20+6周,进行中期唐氏筛查,妊娠20~24周,进行产科临床常规检查、相关化验检查及胎儿系统超声等检查。可以延缓到22周-24周之间做。若因疫情原因错过唐氏筛查,可在24周之前进行无创DNA产前检测。妊娠24~28周,是否需要产科复查及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遵产检医师意见;
(3)妊娠晚期:妊娠28周后孕妇应根据医生建议进行产检,妊娠36周前可根据情况2~4周检查一次。妊娠36~37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孕妇及胎儿状况。根据个人情况遵产检医师医嘱决定下次产检时间及内容;
2、出现下列情况,请紧急就医:
(1)、出现异常阴道流血、阴道流液、腹痛、胎动异常增多或明显减少、头痛、血压升高、视物模糊等不适,及时就医,就医前做好个人防护;
(2)、足月孕妇出现规律腹痛(初产妇间隔5~6分钟,持续30秒或以上,经产妇出现规律腹痛)、阴道流液等临产先兆时,应及时前往医院,阴道见红通常发生在临产前24~48小时,量少于平时月经量,可在家中适当观察,如流血大于月经量,应尽早就诊;
(3)、出现阴道流液时,避免站立,以免发生脐带脱垂,建议采取左侧卧位(最佳)或平卧(防止发生仰卧位低血压综合征),尽快就医;
3、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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